香港信贷(01273) - 提名委员会 – 职权范围
香港信贷香港信贷(HK:01273)2026-02-02 18:2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为不同性别的董事[1]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期不少于七天,议程等文件提前七天(不少于三天)送达成员[2]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主要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 - 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议[3] - 经全体成员签署通过的书面决议案与会议决议案效力等同[3] 委员会权力与资源 - 可行使要求公司雇员和专业顾问提供资料等权力[3] - 公司应提供充足资源供委员会履行职责[5] 职责内容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5] - 检讨并在适当情况下更新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目标[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可在不违反规定前提下修订、补充及废除职权范围及决议案[8] - 秘书查问利益冲突并记录,相关成员不计入法定人数且重大利益决议案须放弃投票[9] - 完整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初稿和定稿分别在会议结束后十四天内发送给成员[9] - 秘书存档各财政年度会议记录并记录成员出席率[9] - 每次会议后直接向董事会汇报[9] - 每个财政年度工作总结纳入企业管治报告[9] - 主席或另一名成员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问题[9] - 公司章程细则适用于委员会[9] - 在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刊登职权范围[10] - 职权范围中英文版如有歧义以英文版为准[10] - 文件于2026年2月2日修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