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600360) -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Vintell 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CO CHANGCHUN OFFICE: 2/4F. TOWER 1 OF WEIFENG AD, JINGYLE DISTRICT, CHANGCHUN, JILIN PROV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功瀛(长)字[2026]第 10017 号 致: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吉林 | | --- | |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 | 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本所 | | 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 |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吉林华微电子 |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 | |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