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688458) - 《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
美芯晟美芯晟(SH:688458)2026-02-02 20:31

公司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核准首次发行2,001.00万股普通股,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153.6629万元,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9][19] - Leavision Incorporated等多家机构和个人认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不同[20] - 发起人以美芯晟2021年10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总股本60,000,000股,部分计入资本公积[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153.6629万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五种,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等事项[5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0]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163] - 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5个条件,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0]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8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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