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7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且至少含一名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须具专业经验且为会计专业人士[8]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9] 主要职责 - 监察财务报表及报告完整性,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12] - 监管财务申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4] - 检讨财务、风险、内部监控系统等多方面[15] 工作安排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3] - 督促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6] - 内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21] 会议要求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26]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26] - 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