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6880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金鹏)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最近12个月内不得有影响独立性的六种情形之一[2]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得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4] 独立董事审查与监管 - 需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需遵守相关法规和业务规则接受上交所监管[5] - 任职后若不符资格情形需辞去职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