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601187)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厦门银行厦门银行(SH:601187)2026-02-03 19:31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运作, 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 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董事会由11-15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含独 立董事)8-12名,职工董事1名。本行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 室,作为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方 案;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定本行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决定本行的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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