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亮新材(920076)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6年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3]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 审计部工作 - 配置专职人员,审计人员保证后续教育时间[8] - 审计报告等报送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重大问题直报审计委员会[11] - 督促内控缺陷整改,监督落实情况[15] 检查与评价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5] - 根据审计部资料,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6]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控评价具体工作,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6] 报告披露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6] - 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16] - 非标准内控审计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17] 子公司管理 - 加强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涉及制度和策略等方面[19] 审计档案 - 实行主审立卷责任制,特定立卷方法[21] - 当年项目当年立卷,跨年度在终结年度立卷,次年6月底前移交[22] - 保管期限分永久和至少10年[23] - 借阅一般限审计部,借出或出证明需负责人批准[24] 监督考核 - 监督考核内审人员,突出者奖励[22] - 违规单位和个人,审计部提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23] - 内审人员违规,公司处分,重大问题追责[23]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