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股份(60310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学伟)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学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经验要求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5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工作经验[4] 不良记录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 被提名人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则不符合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