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股份(603102) -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6年2月修订)
百合股份百合股份(SH:603102)2026-02-04 17:46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威海百合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 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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