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份情况 - 杭州臻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7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0.32%[3] - 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572,324股,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151,427,676股[3] 减持计划 - 杭州臻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减持不超过47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0.32%[3] - 张新程通过臻泉投资间接持有公司45.18万股股份,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814.80万股股份,夏乾良通过臻泉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60万股股份,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74.02万股股份,二人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减持期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时间除外)[5] - 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6]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7] 股份锁定与减持规定 - 臻泉投资自2021年9月6日起36个月内锁定发行人股份,未履行承诺将上缴违规收益并延长锁定期6个月[8] - 张新程自2021年9月6日起36个月内锁定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8] - 夏乾良自2021年9月6日起12个月内锁定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担任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8] - 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张新程和夏乾良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 - 张新程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将遵守规定,结合公司情况逐步减持[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总数不超所持股份总额25%[9] - 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9] 股价稳定预案 - 上市后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值启动稳定股价预案[9] - 公司董事会应在触发条件10个交易日内做回购或不回购决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并发布股东大会通知[10] - 股东大会表决回购股票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公司单次回购股票数量不低于回购前股份总数1%,单一会计年度不超5%[1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票数量不低于股份总数1%,单一会计年度不超5%[10]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50%[10] - 公司应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2个工作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10日内注销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0] -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应在触发条件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增持计划,2个交易日内启动,60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10] - 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定股价承诺[11] - 股价稳定方案自公告起90个自然日内,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或增持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稳定方案终止[11] 承诺与责任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相关人员承担法律责任[11] - 2021年9月6日起承诺方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12] - 监管机构认定招股书虚假等情况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工作[12] - 非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特定情形除外),获收益五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依法赔偿,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暂不领取发行人利润分配部分[12] - 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研究降低投资者损失方案[12] - 公司承诺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接受社会监督[13] - 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不得转让股份(特定情况除外),可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津贴等,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依法赔偿,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3] - 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在股东大会及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尽快研究降低投资者损失的方案[13] - 如公开承诺已约定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按约定采取补救措施,若无法弥补损失,采取本承诺函约束措施[13] - 2021年9月6日起承诺方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14] - 若未履行承诺,承诺人5个工作日内停止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14] - 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进行约束,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4] - 若公司因发行前社保公积金事宜被要求补缴、处罚等,承诺人全额承担费用且不追偿[14] - 若本次公开发行被认定欺诈发行,公司及实控人承诺购回股票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14] - 承诺截至承诺函签署日未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4] 分红情况 -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16] 减持影响与监督 - 臻泉投资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将根据市场和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时间、数量、价格及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16] - 臻泉投资不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和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17] - 公司将督促臻泉投资遵守规定减持并及时披露信息[17]
张小泉(301055) -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