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3007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2月)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二六年二月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其董事会任期期限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