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3007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2月)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由董事等高管担任[6]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者不得担任[7] - 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8] - 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1]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1][12] 制度相关 - 解释、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14]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1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