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3007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2月)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二六年二月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 1页 共 5 页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