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3007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2月)
广哈通信广哈通信(SZ:300711)2026-02-04 19:18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二六年二月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 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原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管理制度 第七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 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 法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