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哈通信(30071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2月)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二六年二月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