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 -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大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大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 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3,436,5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33%,占公司当前扣 除回购后总股本1的15.40%。本次解除质押股份7,8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3.54%,占公司总股本的5.14%,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5.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粹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3.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2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