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600886)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国投电力国投电力(SH:600886)2026-02-05 18:00

股东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会审议[1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财务资助需经股东会审议[1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提供担保除外)[12]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提供担保除外)[12] - 董事会第(六)、(七)、(十五)项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其余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14] 审批授权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不满50%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涉及负值取绝对值计算[14][15] - 公司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不满10%等六种情况,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核批准,涉及负值取绝对值计算[16] - 公司对外捐赠单笔金额2000万元及以下事项授权总经理决策,其余由董事会审批[16]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以上不满50%,或虽达标准但绝对金额未超过5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5]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以上不满10%,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核批准[1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以上不满50%,或虽达标准但绝对金额未超过5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以上不满10%,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核批准[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等六种情况由公司审议批准[18]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等关联交易由公司审议批准[19] 其他 -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到期重聘、连聘可连任[17]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能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0] - 《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