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60311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海星股份海星股份(SH:603115)2026-02-05 18:1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