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000525) - 公司章程(2026年2月5日修订)
红太阳红太阳(SZ:000525)2026-02-05 18: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1993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含社会公众股2000万股、法人股500万股[8] - 1993年10月28日,2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1,303,108,541元,营业期限至2046年10月11日[9] - 已发行股份数1,303,108,541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10日内注销[19] - 因其他情形收购,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对违规董高诉讼,特定情形可自己名义起诉[29][30]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31] 公司决策与治理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份,授权次年失效[3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通过[39][4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5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27] - 年度股东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 现金分红政策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29]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安排,最低20%[129] 其他 - 公司党委设委员若干,书记1人、副书记2人[120]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程序决定[122]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3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