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6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4%[6][2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81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布前相关均价的50%[6][36][37]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0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1.02%[7][22] - 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8][29] - 2024 - 2026年相关激励计划合计1151万股/份,约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16%[26]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胡文波获授限制性股票10万股,占授予总量比例7.94%,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0.02%[27] - 楚义轩获授限制性股票5万股,占授予总量比例3.97%,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0.01%[27] - 中高级管理人员等18人获授限制性股票111万股,占授予总量比例88.10%,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0.21%[27] 解除限售安排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24个月内分2次解除限售[8]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50%[33]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50%[33] 考核指标 -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027年不低于15%[40] - 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时,事业部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50%、0%[41]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D、E等级时,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无、50%、0%[43]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46]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 + n)/(P1 + P2×n)[46]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46] - 派息或增发新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不做调整[4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按Q=Q0×(1+n)调整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6] - 配股时,按Q=Q0×P1×(1+n)÷(P1+P2×n)调整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6] - 缩股时,按Q=Q0×n调整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按P=P0÷(1+n)调整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8] - 配股时,按P=P0×(P1+P2×n)÷[P1×(1+n)]调整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8] - 缩股时,按P=P0÷n调整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8] - 派息时,按P=P0 - V调整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且P须大于1[78] 费用摊销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724.50万元,2026年摊销407.53万元,2027年摊销271.69万元,2028年摊销45.28万元[55] 实施程序与条件 - 本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东会投票表决时须同时提供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9]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需单独统计并披露其他股东投票情况[58]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且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7] -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完成激励对象授予、登记、公告等程序,未能在60日内完成则终止实施本计划[9][10][60]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本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70] - 激励对象降职,不同时间降职处理方式不同[72][73] - 激励对象退休,不同时间退休处理方式不同[74] - 激励对象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需返还全部收益[73]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授出或解除限售条件,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激励对象需返还全部收益[71] - 激励对象因工死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可继承,董事会可决定免考核[75] - 激励对象非因工死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75]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通过自筹方式获取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8]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收益需缴纳税费[68][69] - 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实际会计成本以审计报告为准[55]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拟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由股东会决定,且不得导致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64]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拟终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由股东会决定[65][66]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决议后,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6] - 本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83]
宇通重工(600817) -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