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600817) -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宇通重工宇通重工(SH:600817)2026-02-05 19:01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379,858.33万元,利润22,707.79万元[5]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241.86万元[5] - 2024年总资产469,472.76万元[5]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43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43元/股[5]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3元/股[5]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3%[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6年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676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7%[1] - 激励对象数量136人,占员工总数比例6.94%[1] - 行权价格10.45元/股[1] - 截至草案公告日,各激励计划合计1,151万股/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6%[7] -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21] -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50%[23] -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50%[23]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027年不低于15%[27] - 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时,事业部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50%、0%[28] -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C、D、E时,行权比例分别为未提及、100%、未提及、50%、0%[29]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33]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满足授予条件,公司应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须为交易日[3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35]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等[3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等[38]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41]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权益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包括担保[45] - 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标的股价为11.56元/股,有效期为12个月、24个月,历史波动率为13.27%、16.26%,无风险利率为1.31%、1.38%,股息率为3.26%[54] -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总费用为824.27万元,分摊年数为3年,2026年分摊449.79万元,2027年分摊318.35万元,2028年分摊56.14万元[55] 激励计划限制与调整 - 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不得授予或行权股票期权[25][26] - 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不得授予或行权股票期权[25][26]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得获授股票期权[25]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得获授股票期权[25] -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47]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4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不得行权[49] - 若激励对象在每年9月30日前(含)降职,该年度及之后年度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按新任岗位标准重新核定[49] - 激励对象在每年10月1日(含)至12月31日(含)降职,该年度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不调整,之后年度按新岗位标准重新核定[50] - 激励对象所在岗位激励标准降低,该年度及之后年度已获授且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按新标准重新核定[50] - 激励对象在当年1月1日(含)至9月30日(不含)退休,该年度及之后年度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不得行权[50] - 激励对象在当年9月30日(含)至12月31日(含)退休,该年度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按考核结果行权,之后年度由公司注销[50]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离职后违反竞业协议需返还全部收益[51] - 激励对象因工死亡,已获授股票期权由继承人继承或代为享有,董事会可决定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不纳入行权条件[51] - 激励对象非因工死亡,死亡时已获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不可行权[51] - 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激励计划,或股东会未通过,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2] 其他 - 公司股本总额按532,734,346股计算,不含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570,000股[16]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或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披露决议和法律意见书[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激励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提请授权[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