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雷顿(013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博雷顿博雷顿(HK:01333)2026-02-05 22:55

审计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内控、风控等工作[2] - 由三名或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独董占多数[4] 委员提名与任职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主席由具备专业会计知识的独董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等[8] - 每年至少开一次与外审单独沟通会[10] - 内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11] 工作流程 - 审阅年度内审计划并督促实施[12] - 审阅内审报告并督促重大问题整改[12] - 成员至少每年与外审开会两次[13] - 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18]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主席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开会[18] - 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为投票表决[19]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9] 后续处理 - 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发送成员[20] - 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21] - 工作细则修改由董事会拟定生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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