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603286) - 公司章程(2026年2月修订)
日盈电子日盈电子(SH:603286)2026-02-06 16:01

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1.9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739.3431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739.3431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5] - 董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为一名[85] -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97] 交易与担保 - 非关联交易事项需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项标准之一[99]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审议批准[100] - 对外担保需取得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或经股东会批准[102]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138]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33][13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49,15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