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姜周华)
独立董事独立性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不独立情形的人员不具独立性[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的人员无任职资格[3]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员无任职资格[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