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姜周华)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周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要求 - 被提名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2] - 被提名人不得是前十名股东自然人及直系亲属等[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或谴责[3]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任职不超六年[4] 资格核实情况 - 提名人已核实确认候选人符合任职要求[4]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周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要求 - 被提名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2] - 被提名人不得是前十名股东自然人及直系亲属等[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或谴责[3]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任职不超六年[4] 资格核实情况 - 提名人已核实确认候选人符合任职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