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信股份(603352) - 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修订)
至信股份至信股份(SH:603352)2026-02-06 16: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666,667股,2026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666.6667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7,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2,666.6667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东信息 - 陈志宇认购股份23,762,836股,持股比例13.98%[15] - 敬兵认购股份23,500,265股,持股比例13.82%[15] - 重庆至信衍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63,017,469股,持股比例37.07%[15] - 重庆甬龢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31,508,735股,持股比例18.53%[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16]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所得收益的规定,未执行的股东可起诉[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起诉,特定情况可自己起诉[28]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0] 公司决策审议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会议召集与表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2]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二人[80]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被提名[7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3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1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7]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由股东会决定[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