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300270) - 公司章程
中威电子中威电子(SZ:300270)2026-02-06 16: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0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0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280.6028万元[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0280.602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0] 股东信息 - 石旭刚持股23668500股,持股比例59.17%[12]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00000股,持股比例3.750%[12] - 朱广信持股1396500股,持股比例3.490%[12] - 胡丽娟持股1050000股,持股比例2.630%[12] - 周翼剑持股750000股,持股比例1.880%[1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董事人数不足5名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6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6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6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成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9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99]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20天通知[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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