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001234)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 23 层 电话:021-55989888/ 9666 传真:021-55989898 邮编:200080 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30101 号 致: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6 日(星期五)召开。德恒 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张凤律师、 刘桢一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