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688126)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修订)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SH:688126)2026-02-06 19:4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62,006.82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0502.3393万元[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6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30502.3393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权结构 - 上海国盛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持股数均为567,000,000股,持股比例均为35%[10] - 上海武岳峰等三家公司持股数均为162,000,000股,持股比例均为10%[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7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3]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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