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6日,7月16日注册登记[6] - 公司于2000年5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瑞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11,230,317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11,230,31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起人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以净资产出资29,216.60万股,其他发起人以现金出资[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可转股,持有人有选择权,转股次日成股东[23] - 公司可通过五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和章程程序办理[23][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38] - 股东对违反法律等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9][51][5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董事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6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6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有一名职工代表担任董事[10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1] - 董事会审议决策的交易事项需达到六项标准之一且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104] - 未达上述标准的交易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核、批准[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2]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1]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4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1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9]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5] - 正常情况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7]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需董事会决议后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2][183] - 公司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作出分立决议后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作出决议后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5]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9] - 公司解散清算时,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理财产后制订清算方案[192][193]
东方盛虹(000301) - 公司章程(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