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000014)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所涉房地产业务之专项核查意见
沙河股份沙河股份(SZ:000014)2026-02-06 21:47

项目情况 - 核查期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3] - 核查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4个,竣工3个,未建1个[7] - 未建地块宗地面积25434.79㎡[12] 合规情况 - 核查期内项目无被认定闲置土地情形[14] - 项目主体无炒地违法违规受处罚或立案调查情形[18] - 项目无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处罚或立案情况[21] - 项目主体无国务院调控政策相关违法违规处罚或立案情况[22] 相关规定 - 超约定动工一年未动工可征20%以下闲置费,二年未动工可无偿收回土地[8] - 已动工但开发面积或投资额不足,中止满一年可认定闲置土地[9] - 未动工满一年征20%闲置费,满两年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10] - 转让房地产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16] - 取得预售许可要10日内一次性公开房源及价格[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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