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沙河实业拟现金购买深圳晶华显示电子70%股份[3] - 中金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3] 交易相关情况 - 交易前后控股股东为深业沙河集团,实控人为深圳市国资委[3] - 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前三十六个月内未变更[3] - 交易不构成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沙河实业拟现金购买深圳晶华显示电子70%股份[3] - 中金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3] 交易相关情况 - 交易前后控股股东为深业沙河集团,实控人为深圳市国资委[3] - 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前三十六个月内未变更[3] - 交易不构成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