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601222)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林洋能源林洋能源(SH:601222)2026-02-08 16:00

回购股份 - 回购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4] - 回购价格最高价不超过8.75元/股,未超董事会通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3] - 预计回购数量为1,714.29万股 - 3,428.5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83% - 1.66%[7]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7] - 2026年2月7日董事会通过回购议案[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48.96亿元,净资产155.24亿元,货币资金48.89亿元,资产负债率37.41%[17] - 假设回购资金上限30,000万元全使用,分别占总资产、净资产、货币资金的1.21%、1.93%、6.14%[17] 股份结构 - 回购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100%,回购账户股份占比0.92%[16] - 按回购下限计算,回购账户股份占比1.75%;按上限计算,占比2.58%[16] 其他事项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19]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等主体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20] -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36个月内将注销[21] - 回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注销股份减资将通知债权人[22]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宜[23][24] - 回购存在股价超上限等无法实施风险[25]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可能面临未使用股份被注销风险[25] - 遇监管新规,回购可能需调整相应条款[25] - 公司已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账号为B882224023[26] - 实施回购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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