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芯元智(0060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爱芯元智爱芯元智(HK:00600)2026-02-09 06: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董事[4] - 设主席1名,由独立董事或董事长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人数不满足规定需在三个月内补足[6] 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同时出任多于六家香港上市发行人董事[9]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提名董事的权利[10]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席可提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可现场或通讯召开,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16]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管列席[17] - 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7] 职责与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8]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7] 议案与保密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18]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议事规则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1]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21]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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