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603013) -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亚普股份亚普股份(SH:603013)2026-02-09 16: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219564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08219564股,均为普通股[24] 股东与股份 - 国投高科技等公司于2011.6.16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股份[2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4]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5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等[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4]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等工作经验[115] 审计与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3]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127][130]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1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2]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4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3] -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10日内公示,清算义务人15日内组成清算组[17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