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0024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杭氧股份杭氧股份(SZ:002430)2026-02-09 16:4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 工作规则于2026年2月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方案流程 - 相关部门为决策提供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资料[9]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7]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10] 生效情况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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