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光韵达光韵达(SZ:300227)2026-02-09 18:14

股东会信息 -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月9日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3] - 1月2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6] - 1月24日公司刊登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6]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247人,代表股份122,181,616股,占比21.9510%[9] -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代表股份107,400,017股,占比19.2953%[11]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4,781,599股,占比2.6556%[11] 议案表决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120,479,136股,占比98.6066%[14]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120,473,136股,占比98.6017%[17]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同意120,473,136股,占比98.6017%[18]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对激励计划草案议案同意13,079,119股,占比88.4824%[16] - 对激励计划考核办法议案同意13,073,119股,占比88.4418%[19] 决议情况 - 本次股东会议案获有效表决权通过,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20] - 锦天城律师认为表决及召集程序、决议合法有效[20][21]

光韵达(300227)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