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5,527,970元[6]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1] - 发起人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62万股,持股比例为51.24%[11] - 发起人林琳持股500万股,持股比例为10.00%[11] - 发起人郭建持股475万股,持股比例为9.50%[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65,527,970股,全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属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持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事宜请求诉讼[26]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8]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三种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3][4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相关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8] - 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5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有规定[6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等情形,选举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63][64]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等三种情形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9]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9] -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的两年内仍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104]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80]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通知方式多样[8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4] 其他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90] 公司运营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3] - 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0]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00] - 利润分配预案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施[100] - 公司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02] - 公司调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论述、独立董事审议、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03] - 公司出现审计意见非无保留等三种情形之一可不进行利润分配,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为其中之一[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108]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有不同规定[1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5][116][117]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30日内或未接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5][116][11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未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7]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登记事项变更应依法办理登记[11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 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可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119]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121] - 债权人接到通知应30日内、未接到通知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21]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7]
理工能科(002322) -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9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