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688686)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奥普特奥普特(SH:688686)2026-02-09 18:46

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 - 可转债及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4] - 可转债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等[6] - 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具体比例发行前协商确定[6]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52]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53] 财务数据 - 2022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9768.84万元、16251.86万元和11599.79万元,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19206.83万元[21][27] - 2022 - 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7%、5.55%、8.45%、13.00%[28] - 2022 - 2025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93.82万元、20158.64万元、814.45万元、12907.34万元[28]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工业3D视觉传感器等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40] 转股相关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11] -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69] 条款设置 -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限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61] - 有条件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持有人有权回售[63]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存续期间,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董事会有权提出方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实施[66] - 到期赎回条款: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协商确定[60] - 附加回售条款:募集资金运用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64][65] 其他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75] - 公司拟采取提升盈利能力等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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