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002968)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新大正新大正(SZ:002968)2026-02-09 19:00

股东会信息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月9日现场和网络投票召开,现场会议在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4]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142,766,5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0935%[5][6] - 中小股东59人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代表股份21,637,0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622%[6] - 现场投票股东8人,代表股份121,813,1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8334%[6] - 网络投票股东57人,代表股份20,953,3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600%[6] - 现场投票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8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22%[6]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同意142,755,236股,占比99.9921%[8] - 该议案中小股东同意21,625,81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9]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各分项表决,总表决同意股数均为142,745,236股,占比99.9851%[11][13][15][18][20][23] - 该方案各分项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数均为21,615,81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7%[12][14][17][19][21][24]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锁定期安排总表决:同意142,745,236股,占比99.9851%;反对7,575股,占比0.0053%;弃权13,700股,占比0.0096%[25]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锁定期安排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1,615,810股,占比99.9017%;反对7,575股,占比0.0350%;弃权13,700股,占比0.0633%[26]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总表决:同意142,739,636股,占比99.9812%;反对13,175股,占比0.0092%;弃权13,700股,占比0.0096%[44]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1,610,210股,占比99.8758%;反对13,175股,占比0.0609%;弃权13,700股,占比0.0633%[45]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总表决中,同意142,745,236股,占比99.9851%;反对7,575股,占比0.0053%;弃权13,700股,占比0.0096%[49]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中小股东表决中,同意21,615,810股,占比99.9017%;反对7,575股,占比0.0350%;弃权13,700股,占比0.0633%[50] -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42,745,236股,占比99.9851%,反对7,575股,占比0.0053%,弃权13,700股,占比0.0096%[92] - 上述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1,615,810股,占比99.9017%,反对7,575股,占比0.0350%,弃权13,700股,占比0.0633%[93] -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42,745,236股,占比99.9851%,反对7,575股,占比0.0053%,弃权13,700股,占比0.0096%[94] - 上述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1,615,810股,占比99.9017%,反对7,575股,占比0.0350%,弃权13,700股,占比0.0633%[95] - 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42,745,236股,占比99.9851%,反对7,575股,占比0.0053%,弃权13,700股,占比0.0096%[96] - 上述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1,615,810股,占比99.9017%,反对7,575股,占比0.0350%,弃权13,700股,占比0.0633%[97]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42,745,236股,占比99.9851%,反对7,575股,占比0.0053%,弃权13,700股,占比0.0096%[98] - 上述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1,615,810股,占比99.9017%,反对7,575股,占比0.0350%,弃权13,700股,占比0.0633%[99] 其他 -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101] - 备查文件有《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