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9,041,051元[2] - 公司于200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原已发行A股普通股1,099,041,051股[3] 会议与议案 - 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 - 《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部分条款修订待股东会审议[2] 股份相关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相关决议需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情况请求相关部门诉讼[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 - 交易事项(担保除外)达到一定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不含库存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约每季一次[16]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缩短或豁免通知时限[16]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辞任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无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 独立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17]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19] - 公司设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独立董事应占多数[20] - 公司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21] 报告与分红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A股年度报告[22]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A股中期报告[22]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内部治理相关制度并形成草案,制定若干新制度草案[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等4项制度修订需股东会审议[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等6项制度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29]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