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18] 交易与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交易需经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7] - 非关联交易六种情形之一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7][8] 董事长职责与权限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 董事长可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范围内决定投资等事项[12] 董事候选人与聘任 - 董事候选人四种情形之一公司不得提交表决[9][10]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6] 专门委员会规则 - 审计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8]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相关人员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8]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约每季一次[37] - 三种情况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1] 表决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书面方式[45]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另有要求[49]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50] - 本规则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经备案并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