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SH:600366)2026-02-09 19:4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00年10月9日获批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30日在上交所上市[12] - 公司已发行A股普通股1,099,041,051股,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7]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磁性材料生产销售等,许可项目为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15] - 公司发起人为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17] 股份与资本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办理[20][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2] 人员股份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查阅、复制材料应遵守规定[30]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多项诉讼请求权[32][3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项事项[39][40][41][4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有金额和比例要求[86][87] - 董事长可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范围内决定公司投资等事项[88]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8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103]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10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A股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A股中期报告[11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0]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60天通知[1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6]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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