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001221) -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悍高集团悍高集团(SZ:001221)2026-02-09 20:01

可转债管理 - 公司将聘请承销或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3] 债券持有人会议 - 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依据规则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4] - 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有同等约束力[5] - 权限包括对变更募集说明书等事项作决议[9] - 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30 日内召开,会前 15 日公告通知[12] - 可转债存续及期满赎回期内,多种情形应召集会议[12][14] - 公司、10%以上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可提议召开会议[14][15][16]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 10 日且不得晚于前 3 日[17] - 10%以上债券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不迟于会前 10 日提交,召集人 5 日内发补充通知[20] 会议主持与出席 - 董事长和授权董事未主持时,按规则确定会议主席[27] - 10%以上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应委派一名董事或高管出席会议[27] 表决权 - 每张未偿还债券(面值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31] - 5%以上股权股东及关联方无表决权[32] - 决议须经出席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二分之一同意[33] 决议与文件 - 召集人应在会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35] - 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 10 年[37] 规则生效与争议解决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可转债发行日起生效[41] - 相关争议在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41] - 规则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时以《募集说明书》约定为准[41]

悍高集团(001221) -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