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史清、欧阳宇飞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3] - 史清直接持股9,930,840股,占比12.41%[4] - 欧阳宇飞直接持股7,345,440股,占比9.18%[4] - 唐晓峰直接持股4,220,400股,占比5.28%[4] - 瑞启通直接持股8,109,120股,占比10.14%[4] - 张棪棪通过瑞启通控制8,109,120股,占比10.14%[4] -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73,820股,占比6.97%[14] - 李海华持股3,429,300股,占比4.29%[14] 协议情况 - 《一致行动协议》于2019年11月18日签署,2026年2月9日到期[6] - 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9,605,800股,占比37.01%[11] - 权益变动后各方股份不再合并计算[11] 表决权与董事会 -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史清、欧阳宇飞、瑞启通、唐晓峰表决权分别为12.41%、9.18%、10.14%、5.28%[15][1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有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17] 股份限售 - 史清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上市前已持股份[19] - 公司上市未盈利,史清在公司实现盈利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第4和第5个会计年度每年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19] - 史清所持公司A股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0] - 史清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 史清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实现盈利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第4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3,26,29] - 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相关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3,27,30] - 相关人员所持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不低于调整后的发行价[24,27,30] -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24,27] - 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告知书或裁判作出至股票终止上市前,相关人员不减持股份[25,29,31] - 公司股东史清等在公司实现盈利前,上市前持有的股票限售期为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盈利后为当年年报披露且上市满36个月[32] 其他 -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科创板挂牌上市,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届满三周年[33] -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公司已无需相关股东一致行动,且有利于决策机制更民主高效[33] -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史清为公司第一大股东[36] - 瑞启通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张棪棪,其为瑞启通实际控制人[36] - 公司第一大股东史清不存在实际支配或控制瑞启通的情形[36] - 本次变动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上市股份限售承诺[38] - 瑞启通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不影响其经营,其他条款未变[38] - 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业务、财务、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4][38] - 公司将保障内部控制体系运转,维护股东利益[35] - 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无异议[39]
裕太微(688515) -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