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004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3日通知(特殊除外)[21]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 处理公司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11]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0]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11]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报董事会[14] - 根据内部审计资料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董事会[1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必要时其他人员也可列席[23] - 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低于10年[2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生效[25]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