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68870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卓)
振华新材振华新材(SH:688707)2026-02-10 16:4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1]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 - 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2] 独立性限制 - 最近12个月内不得有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3]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兼任与任职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过6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