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68870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陈卓)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卓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候选人资格 - 被提名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 - 被提名人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无相关亲属任职[3]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