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30061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安靠智电安靠智电(SZ:300617)2026-02-10 17:1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需记载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并经审计[9][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需记载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特定情形下需审计[9][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9] 业绩预告与说明会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9]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0] 报告审核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4] - 财务报表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4] - 财务报表被发表保留意见,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及披露影响金额等[15]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指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17]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等多种情况,5%以上股份特定情况也属重大事件[19]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0] 信息披露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多部门审核、董事长签发等流程[25]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等多环节完成披露[27]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等完成披露,内容应与决议一致[28]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需经审核、签发后报送[32] 信息管理责任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了解公司情况[42] - 各部门及分公司等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5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报告、通报证券监管部门文件[39] - 媒体宣传信息需审核并备案[40] - 董事等买卖证券需通知并公告[47] - 信息披露文件等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8]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