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601118) - 资产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橡胶海南橡胶(SH:601118)2026-02-10 17:31

投资计划与审批 - 公司每年9月下发次年年度投资计划申报通知[9] - 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新增或终止项目按规定执行[9] - 项目投资金额小于1000万元,由项目单位自行审批实施[10] - 项目投资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提交公司层级方案审批[10] 项目变更管理 - 项目总概算累计变更幅度超过项目审批投资估算的±10%(含)或500万元以上(含)为重大变更[12] - 一般变更由项目单位按授权清单自行决策并报战略企划部备案[12] - 重大变更需经战略企划部评估并按原立项审批程序变更审批[12] 资金支付与审计 - 项目前期费用申请原则上不超该项估算的30%[13] - 项目正式开工后,按合同价款的10 - 30%支付预付款,竣工时工程进度款核拨不超80%[17] - 立项投资金额5000万元(含)项目由巡查审计部聘请第三方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24] 项目验收与后评价 - 单项及总体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竣工结算后,由巡查审计部决定是否审计[18] - 总体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单项验收结算后,由战略企划部组织总体验收[18] - 生产运营类投资项目在生产或运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的6个月内报送《项目自我后评价报告》[21] 其他规定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资产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等同时废止[29] - 项目土地现状相片或视频每个项目需8到10张[1] - 多媒体演示文档汇报时间为5 - 8分钟[1]